项目概况
和平县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华达北街繁盛教育城310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YZC20241101
项目名称:和平县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35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采购包1监护仪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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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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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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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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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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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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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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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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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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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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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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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监护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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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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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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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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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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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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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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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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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监护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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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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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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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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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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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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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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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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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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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国产设备30天内交付使用,进口设备60天内完成货物(设备)的配套安装、调试工作,并在完成上述工作后,设备运行良好并达到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双方根据约定完成验收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有效证明(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书面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效证明(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书面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有效证明或书面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规定执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监护仪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货物制造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投标的除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1(监护仪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若投标人不是国内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国内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采购包)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结果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或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栏目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查询结果显示未被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提供以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书面声明函: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4年11月9 日起至 2024年11月 15日期间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华达北街繁盛教育城310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1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华达北街繁盛教育城310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11月 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华达北街繁盛教育城310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供应商须按下列要求提供对应资料:
1.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资格评审结论为准。
2.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响应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为准,若未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将视为无效投标或授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和平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叶先生
电 话:0762-5686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易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永和路华达北街繁盛教育城310房
联系方式: 张工 0762-33630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762-3363084
附件:投标报名登记表